发布时间 2016年09月18日 04时09分 查看次数:1086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商标法制状况不仅与企业的生存、发展以及竞争处境息息相关,而且与消费者的利益,以及社会的诚信、和谐与文明程度有着密切的联系,同时商标立法工作也进一步加大了透明度,需要和欢迎社会的关注和参与。
目前,我国有关方面正在抓紧进行修改商标法的研讨工作。对于本次修改商标法,我和许多人一样寄予期望,感到若只是找几个具体问题,将商标法改上几条了事,不仅容易顾此失彼,不成体系;更重要的是,难以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对商标法制的需求,欲速则不达!因为自我国上次修改商标法以来,特别是加入WTO以后,历经八年的深化改革和进一步扩大开放,我国商标法所涉及的社会法律关系发生了明显重大的变化,出现了许多新的矛盾和新的问题。
我国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的这场巨大变革,是世界上其他国家所没有过的,因此商标法的修改必须既要针对中国的国情,又要兼顾国际的通常做法,按照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审时度势地进行。在此,我并非建议大家展开一场关于修改商标法应该大改还是小改的讨论,因为,抽象的谈商标法应该大改还是小改,没有意义,也不能为立法机关所接受。
问题的关键在于,在研究修改商标法的问题时,首要的是应当讨论和研究当前我国商标领域发生了哪些难以解决的重要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我国社会经济的健康且可持续的发展有哪些危害?为什么要修改商标法?商标法究竟要保护什么?通过修改商标法要实现什么样的目标?若不对这些重大问题进行深入地研究和讨论,而只是讨论几个具体的修改条款,急于拿出个修改意见稿来,
一则,在讨论中容易出现捡了芝麻却丢了西瓜的情况,
二则,即使提出的某些修改意见是正确的,但是由于论证得不够,也许未必能为立法机关所理解和接受。因此,应当在对修改商标法所面临的整体的宏观问题进行分析和明确的基础上,对相应的法律条款进行有针对性的系统的修改研讨,并且还要辅以经过深入调研的情况和案例等资料,以使法律的修改建议稿具有充分的理论和实践基础与说服力,只有这样,商标法修改建议稿所提的修改幅度才是恰如其分的。
进一步加大商标法维护诚实信用原则的力度 纵观当今世界,巨大的金融危机和经济衰退所产生的最重要的深刻教训和启迪是:必须对社会上人的贪婪和信用缺失进行足够有力的监督与制约!当前,我国商标领域发生的大量新情况与新问题是,在知识产权市场进一步开放搞活的新形势下,许多企业通过辛勤劳动使得商标无形资产迅速增长,而某些企图不劳而获、一夜暴富的企业或个人,却把商标投机当成了发财之路,有的个人甚至成了抢注商标和买卖商标的专业户。这些企业或个人要么抢注他人商标、要么围绕他人商标进行围追堵截性的注册、要么肆意地对他人商标提起异议或争议进行要挟,使其迟迟不能获准注册等等。
目前,商标当事人滥用商标程序的情况屡见不鲜,致使一些商标确权纠纷案件多年不能尘埃落定,有的正当申请商标注册并坚持诚实信用使用商标的另一方当事人,甚至七八年都拿不到商标注册证,造成这些为国家提供大量税源并为消费者提供良好商品或服务的企业严重受损。提高商标办案效率,实现程序正义,已成为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