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八戒网 旗下涉外知识产权服务平台

出具商标注册证明的申请、概念和种类

发布时间 2016年09月28日 11时09分    查看次数:805

商标注册证明是为了方便商标注册人使用而出具的书面证明,与《商标注册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提供商标注册证明申请的申请人必须是注册商标的所有人。

商标注册人需要办理出具商标注册证明的可以直接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来申请办理,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组织申请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八条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人企业应当委托国家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

1.png

办理出具商标注册证明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出具商标注册证明申请书;

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件等);

3、委托代理组织办理的,还应当附上商标代理委托书;

4、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申请书的注册人名义后面标明其身份证号码,并附上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共有商标申请人在办理出具商标注册证明申请时,应当以共有商标代表人的名义办理;

5、缴纳申请出具商标注册证明规费(100元)。

商标注册证明是商标注册人为了证明其商标注册权利而向商标局申请出具的一种权利证明文件。商标注册证明载明有商标注册人、商标注册的类别、商标注册的名称、商标注册号、商标注册有效期、商标注册图样以及商标核定使用商品/服务等信息,具有与商标注册证同等的法律效力。

商标注册人申请出具商标注册证明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的商标注册人(指定我国保护领土延伸的商标注册人)提出申请要求出具商标注册证明的。由于国际注册商标核准注册后,不给商标注册人颁发商标注册证,因此国际商标注册人一般只有通过申请出具商标注册证明来获得权利凭证;第二种情况主要是一般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时,为了减少《商标注册证》的磨损或者是为了使用便利,还有的商标注册人是为了案件诉讼等事宜的需要,申请出具《商标注册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