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年09月28日 11时09分 查看次数:894
现在是一个互联网的时代,在这个时代里,互联网与每一个行业都是嘻嘻相关的。而且,在这个互联网蓬勃发展的时代里,地域”的地理概念已完全消失了。
今天,随着互联网逐步普及,网络商业在现代商业中正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以传统商业为依托、建立新型模式的网络商业已是现实的事情。在这样的情形下,对于很多类型的经营业务,“地域”的地理概念已完全消失。当我们创建网址的时候,就进入了一个开放的国际商业领域。不但本地的消费者可检索到我们,同时在世界上任何地方用计算机与互联网连接的任何一个人也可以检索到我们。由此,我们必须在更广阔的范围注意服务标识名称,或我们提供的产品标识名称。在浩如烟海的名称中如何适应?这正是新的世界范围的市场体系———网络商业体系的新问题之一。
处理好这一新问题就要求我们在建立网络商业时不要将其与规范社会的各种法律和惯例脱离开来。在这些法律和惯例中,我们必须特别注意商标法律的规定。因为在市场上,与经营的名称、标识和商标(用于区别商品和服务来源)有关的纠纷主要是依靠《商标法》来调解和解决的。
当我们创建网站时,产生的第一个商标问题是我们赋予的网站名称(称为域名)。域名是我们的互联网地址(URL)中的独特部分。例如:myname.com的互联网地址是http://www.myname,其后面部分myname.com就是域名。自然,大多数经营者希望其网站的域名与他们的商号相同,使消费者很容易找到他们的网站。
而对世界所有从事网络商业的经营者而言,拥有域名是建立网络商业的基础,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和判例判定什么情况下的域名使用会侵犯他人的商标权也就显得非常重要。
美国《商标法》的两项原则
在美国,域名注册和维持的主要管理机构是InterNIC(InterNIC负责顶级域名的管理,二级域名一般由各国的代理机构或主管机构来管理),因此,在讨论什么情况下使用域名(本文所指域名是顶级域名)会侵犯他人的商标权前,我们先必须注意美国《商标法》的两项最重要的基本原则:
1.任何人不能使用一个可能让消费者产生商品或服务来源混淆的名称、标识或域名;
2.任何人不能使用一个援引自知名品牌的商品和服务的名称、标识或域名,即使消费者不会混淆。
另外,从1999年10月29日起,如果域名注册者的本意是想将其卖回给商标原所有人并且该域名与已存在的具有独创性或知名的商标容易混同,则该域名也会被禁止使用。
获准域名后仍可能引起纠纷
根据美国《商标法》的原则和随后的判例,在申请和使用域名时有可能使我们在无意中惹出麻烦。例如,如果我们选了一个与美国国内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名称作为域名,那么可能会使我们陷入商标纠纷中,如果我们通过这样的网站提供商标或服务,我们甚至会被起诉。
发生上述情况的一个原因是负责配置域名的机构并不去检查一个被请求的域名是否与一个已存在的商标冲突,而只是要求申请者提交一份文件,申明其申请的域名没有侵犯他人的名称,标识或商标权,这样做的目的是合理规避法律,使域名配置和管理机构在因域名注册或使用中可能发生的纠纷中避免被起诉。域名配置机构只考虑申请的域名是否已被地方用来作为域名。换句话讲,将我们请求的域名分配给我们并不能说明其是否与一个已存在商标冲突。如果我们的域名与一个著名的商标相同或类似,或容易使消费者将我们网站与使用这个已存的提供业务或产品的商标相混淆,那么,我们将会违反商标法。
容易造成麻烦的四类域名
根据美国《商标法》和判例,以下是域名选择和使用中可能发生的一些情况及其法律后果:
1.如果我们的域名妨碍了注册商标所有人使用其商标作为域名,则该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可能会采取措施撤销我们的域名,如果发生这种情况,我们就不能再使用这个域名了。
2.如果我们的域名与一个已有商标发生冲突,那么该商标的所有人可能会起诉,阻止我们继续使用我们的域名,即使并不容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例如,如果我们决定将我们的关于软件产品的网站称为forfounder.com,那么,真正的founder.com会迫使我们停止使用这个域名。
3.如果我们的域名与一个已有的商标发生冲突,并容易造成消费者将我们的业务或产品与这个商标所有提供的业务或产品混淆,那么,法庭会迫使我们停止使用这个域名,如果判定我们的侵权是故意的,我们可能会被判赔偿商标所有人的损失,并支付成千上万美元的罚款。
4.如果我们的域名是一个健在人士的名字,而且我们使用该域名的目的是将该域名再卖回给该人,例如,我们注册jordan.com,并且注册目的是将该商标域名卖回给该篮球运动员,那么,在随之而来的诉讼中我们会被迫放弃该域名并支付律师费。
由此可见,域名选择不当可会给我们的业务带来麻烦,不仅会使我们前期工作白费,还有可能因侵犯他人商标招致诉讼败诉而须面对赔偿和处罚。因此,我们从事网络商业经营应该在创建域名上多花些精力,采取一些预防措施,以尽量避免可能的侵权。
创建域名的三个要点
在我国,国家主管带有后缀“.cn”的二级域名的登录,并规定了较为严格的审查规则,如不能随便登录带有“china”字样的域名,申请域名时要求提交营业执照和商标注册证等规定。因此,这里也是讨论申请顶级域名时为避免麻烦而采取的必要措施。
1.在选择域名前,应该进行商标查询,以调查是否有与我们打算注册的域名相冲突的先注册的商标。这一点比较容易做到,只要对美国商标注册数据库进行检索并及时申请域名注册就可以了。
2.但仅有上述检索是不够的,我们必须慎重并考虑全面一些,避免域名与著名商标相似,或与已有的商标相冲突而使消费者将其混淆,因此选定域名时最好征询有经验的美国律师的意见而后确定申请。
3.如果我们无意中将一个人的名字注册了,我们不要试图去将该域名卖回给该人,这样我们会授人以柄,我们不仅会失去该域名,还须支付对方的律师费。
虽然采取上述措施并不能百分之百地避免域名注册的法律纠纷,因为依据美国《商标法》和判例来判断域名与已注册的商标是否相似以及是否会引起混淆,这要涉及多方面的因素。但无论如何,建立网站时尽可能地考虑美国《商标法》和判例是非常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