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年09月19日 05时09分 查看次数:643
商标代表着企业的形象,对企业来讲是至关重要的,它是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标识。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一般是限于核定的商品、服务或者类似的商品、服务上。也就是说,我们在申请商标时,只有正确的进行商品或者服务的选择,才能全面、充分的维护自己的商标专用权。
一、《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介绍
1、《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来源
《尼斯协定》全称是《有关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的尼斯协定》,签订于1957年。是国际社会组织为了便于申请人在不同国家之间的商标注册以及协调各国的商标审查而产生的形式标准。它建立了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协定成员国的主管机关应当在商标注册或者公告中标明商标或者服务的国际分类号。我国是1994年8月9日加入的《尼斯协定》。
在我们注册国际商标时,也必须使用《尼斯分类表》,根据《马德里协定》及其议定书我们可以推算出,世界上有上百个国家都在使用《尼斯分类表》。
《尼斯分类表》又称为《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
2、目前的《商品和服务分类表》的划分。
目前我们使用的是2012年新版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这本书一共分为45个类别,第一类到第三十四类共34个类别属于商品商标,第三十五类到第四十五类共11个类别是属于服务商标。
二、如何选择商标注册的分类
商标注册要按照《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来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类别。在注册商标的时候,申请人根据自己的主营业务,来判断应该选择哪些类别进行注册,这个是非常重要的,它关乎到企业未来的发展。
(一)确定商品或者服务分类
1、一般情况下,申请人根据自己的主营产品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上来选定大的类别。如申请人的主营产品是大衣、鞋、钱包。那么根据分类表的目录,我们很快可以判断大衣、鞋属于25类。钱包属于18类。
2、随着目前科技的发展以及市场的不断变化,新兴产品是层出不穷。一些新产品、新的服务项目或者产品、服务名称不规范、不具体,而以至在分类表里找不到对应的分类,这就导致我们确定商品或服务项目的类别非常困难,像这些情况,需要有丰富的分类经验和相关知识,以及对产品和服务项目有充分把握和了解,才能确定好类别。下面分析一下商品和服务选择的原则:
(1)原料、未加工的产品或半成品原则上按其组成的原材料进行分类。
(2)成品或者半成品按其组成的原材料分类时,如果是由几种不同原材料制成,原则上按其主要原材料进行分类。
(3)制成品原则上按其功能、用途进行分类,也可以根据这些制成品的材料或者其操作方式进行分类。
(4)多功能的组合制品可以根据产品中各组成部分的功能或者用途,把该产品的各个部分分在与这些功能和用途相应的不同分类里。
(5)商品构成其他商品的某一部分,原则上与其他商品分在同一类里。但是这种同类商品在正常情况下不能用于其他用途。
商品和服务分类选择的原则是我们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里找不到适合自己的产品项目或者服务时所应用的。可以帮助我们很好的对产品和服务进行分类。
3、有的新兴行业一个类别无法完全包含进去,出现垮类别的情况。如:电子商务行业。这个是互联网发展的产物,目前,市场销售最热门的,也是商家最关注的。如果要对这个行业的商标进行全面保护,整体来讲,就要注册四个类别:
(1)42类:第4220群组,计算机编程及相关服务。
(2)35类。广告类别。
(3)38类。3802群组,通讯服务。
(4)39类。运输、物流服务。
电子商务行业必须在这四个类别进行注册,缺一不可,这才能进行全面的保护。像这样跨类别商标注册的情况很多,再例如:家电行业。都是需要通过多类别注册,才能维护自己的商标权益的。像电子商务行业、家电行业这样的情况,需要特别注意,如果在类别上选择不当,就会对商标的保护力度不够,从而无法全面的保护自己的商标权。
(二)关注现在和展望未来。
1、关注现在,做好现有产品的商标保护。
企业成立初期,注册商标以预算、成本为前提,首先是把与自己经营的主营产品先保护起来,这是开拓市场的一步。甚至有的市场,必须以申请商标为前提,必须注册商标,如果没有申请商标,就不让经营者进入这个市场。比如说:淘宝商城。
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仅仅体现在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产品上。根据商标申请指南,商标注册是按照每标每类收取费用的,一个大类算一个申请。每个大类可以选择10个以下(包括10个)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如果超出10个,增加一个多收取一个产品的商标申请费。一般情况下,企业都是根据自己的主营业务,去选择商品分类。以节约成本。
根据我国现行《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特点,也是真正为了给商标申请人节约一些商标注册成本和让注册商标获得全面的保护。我给大家来介绍一下对这些小的商品和服务项目的选择的技巧:
(1)选择范围比较大的商品项目名称。比如说26类里面的2601群组里面的“发夹”,在这个群组里面还有其他关于发夹的商品项目名称:头发夹(发夹)、卷发夹、条状发夹(发夹),这些都是统称为发夹,所以,我们首要选择的就是发夹,将范围比较大的商品项目选择后,再根据主要经营商品对范围比较小的商品项目进行选择,从而实现用最小的成本达到最大的保护效果。
(2)如果《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没有确切的小的商品项目名称,我们可以选择与所经营产品功能相近似的商品项目,或者选择与所经营的产品项目的主要组成部分,从而达到保护产品的商标权。
2、展望未来,对未来商标市场进行规划。
企业在自己的主营产品上注册商标后,这才完成了商标保护的第一步,这是最初级的。
除了注册企业自己主营的产品以外,如果对其他相关产品还在考虑是否生产或者经营,没有具体实施的情况下,只是单纯的为了扩大商标注册保护的范围,我们就可以在相关的类别里提前注册。为了节约成本,可以在每个群组里面选择一个小的商品项目(比如说:26类。26类总共分为10个小的群组,在每个群组里面选择一个商品注册,就整好10个商品项目,这样选择,也就是把整个26类都保护起来,第三人如果想在第26类注册相同或者相近似商标,那是注册不下来的。)。如果企业以后生产的产品没有注册,就可以补充注册一下,就不用担心商标注册不成功或者第三人侵权等问题。
为了更加全面的保护自己的商标权益,更应该考虑一下,在与企业主营产品相近的类别或者同行业的不同类别注册商标。
(1)在与企业主营产品相近的类别申请商标。例如说:32类和33类,同为酒。32类为不含酒精的饮料,33类为含酒精的饮料。如果只是单纯的注册33类,一旦产品进入市场,就很可能会在32类出现与33类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这对于企业来说,这会是一笔不小的损失,因为在不同类别里,要做商标争议或者商标异议来撤销这个商标,是非常困难的。而且,像这种产品项目相近似,很容易让消费者混淆商品的来源。
(2)在同行业的不同类别注册商标。例如说:家电行业。家电行业,是我国比较大的行业之一。根据不同的家电产品的种类,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里,就被分到了不同的类别。如:电热水器、冰柜等在第11类、洗衣机在第7类、CD播放机、电视摄像机在第9类。在同行业的不同类别注册商标,这是商标全面保护的一个手段。
(三)商标全类注册的意义
全类注册是一种针对优秀商标而设计的重要防御战略。这一战略的方法就是同一商标运用于完全不同种类的产品或不同行业,防止他人在不同产品或产业上使用贵公司的商标。因为同一商标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类别有一定限制,产品或服务跨行业、跨种类时,就必须分别注册,以达保护的目的。
全类商标注册的必要性:
1.有利于品牌驰名,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壮大。如“DELONG”做全类别的注册,消费者一看到“DELONG和其象征性的标志等等”便能确认是其公司的品牌。
2.纵贯世界上各大品牌壮大的经验,要打造一个驰名品牌,经营一个好的品牌,首先要全类注册自己的商标。如:蒙牛集团、吉利集团、娃哈哈、可口可乐、利群、家乐福、海尔……。
3.如果自己不去全类申请注册商标,别人不仅会在各类别、各行业纷纷抢注您的品牌,而且一个个“DELONG”品牌的服装;“DELONG”的玩具……公司会崛起。
4.有些企业自认为目前规模不大,品牌知名度不高,不会去考虑什么全类注册,但一等到把企业的品牌强做大后,再想回头去全类注册时,发现自己的品牌在各行业上已被别人抢注完了。此时可谓后悔晚亦!
5.集团化企业、著名品牌、股份上市公司、实业公司往往名声在外,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且往往会进行多元化投资和进行不同行业的发展。这些企业如果不全类注册,别人为了利用公司的名气马上会想到在其它类别抢注你的品牌,沾您的光,搭你的便车。
6.企业名称、企业简称直接代表了企业的形象,商标和字号一致这是完全正确的。但进行全类注册这才是首选。
7.商标全类注册后,不仅提高了同行业对您公司的识别能力,同时提高了公司品牌的地位。
8. 公司的发展从长期来说往往具有不可预见性。有些公司开始是单一的发展方向,产品单一。但是公司一旦壮大或发展到一定时期,公司很可能就利用自已的品牌效应走向多元化投资和发展,这时全类注册商标就更显的重要了。
9.国家商标局,极力鼓励各单位全类注册商标,并在审查时会适当放宽条件,并给予适当的加强保护。全类注册的商标在参评全国驰名商标、地方著名商标时优先给予重点考虑。
三、商品分类的意义
如今科技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在不断的提高,需求的产品也是种类繁多。将所有的商品进行分类,主要意义在于:
1、商品分类有利于了解商品特性。
2、从有利于商品生产、销售、经营习惯出发,最大限度地方便消费者的需要,提高客户对产品的满意程度,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
3、商品分类有助于开展商品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对产品质量的检测、管理有一个更高层次的提高,保证了消费者费生命、财产安全。
4、商品分类是实行现代化管理的前提,它有利于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有助于企业的商业经营管理,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和产品、服务质量。
《商标法》第11条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所以,企业在选择商标注册分类的时候,应站在战略的高度,非常认真的对待每个细节,仔细斟酌,为企业将来的生产经营打好基础。这样才能免去由于商标注册工作做得不到位而使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带来的不必要的麻烦,免去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