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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商标炒家的面纱

发布时间 2016年09月14日 02时09分    查看次数:1435

雅典奥运会刘翔刚以12秒91的速度摘得金牌,湖北大冶的左先生就通过湖北省商标事务所申请注册了“12.91”商标;2004年刀郎火得一塌糊涂,“刀郎”商标随即报出3000万元的拍卖天价;谢霆峰(泻停封)、赵本山(赵本衫)、张艺谋(张一摩)、彭丽媛(膨立圆),也都成了商标名称……

申请商标按理应是有产品开发的意图,而像左先生这样申请了自己不用的,业内称之为商标炒家。那么,这个近几年来才慢慢兴起的行业究竟是怎样运作的?炒商标真的是一本万利吗?360行之外的一个新行业“炒商标这阵风最早是在2000年开始的,随着知识产权的潜在价值日益显现,一些‘嗅觉’灵敏的人开始加入到这个行列。”一位熟悉这一新兴行业的人士称。

成都一个叫伍东的商标投资人以个人和企业的名义注册商标近200件,并已成功卖掉了100多件;有“商标狂人”之称的河南人王建强开了一家“商标超市”,在这个“超市”里,每件“商品”都价格不菲,“老鼠爱大米”商标标价3000万,“我能”标价1000万。以“国脚”为名注册系列商标而成名的江苏人杨昆更是厉害,在他的“中国商标大王”网站里,国脚(鞋)叫价800万元,“梦中情人”(葡萄酒)叫价158万,“张一摩”(化妆品)叫价158万元,“赵本衫”(服装)叫价158万元……

据了解,重庆至少有数百名商标炒家,广州也有上百人从事商标的注册与转让,而据深圳的统计数据,2004年深圳成功注册的1.3万件商标中,有3成是自然人注册的商标,这个比例在成都则达到了50%。

注册一个商标只需要2000元左右,拿到市场上一倒手就可能卖到几万甚至十几万元,难怪炒家们争先恐后抢注商标了。

事实上,商标炒家不止国内有,国际上更有一批商标注册公司蓄意抢注我国商标特别是知名商标。如加拿大就有“老字号商标转让公司”,专门抢注我国的老字号商标。同时,一些自然人也伺机恶意抢注我国知名商标。例如“红塔山”在菲律宾被抢注,“同仁堂”在日本被抢注,“康佳”在美国被抢注,“科龙”在新加坡被抢注,“拉芳”等13种国内知名日化商标在中国香港被“抢”......

我国商标被海外炒家抢注主要是因为我国大部分商标包括知名商标并没有在海外注册,但近年中国企业海外扩张的步伐却在不断加快。而国内“炒商标”渐成气候,则是在2002年新《商标法》颁布后。“炒商标”为何渐成风潮

2002年新《商标法》实施以后,国家允许自然人注册商标。注册商标自然人,尤其是商标炒家的大量增加致使企业申请商标注册越来越难,有时为了申请一件商标,要准备20个名称,最后还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能申请成功;有的想好了商标名称准备申请时,却发现已经有人捷足先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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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商标本身的稀缺性。在中国3000个常用汉字中,常用于商标注册的不超过2000个,按照排列组合的方法,按两字组合计算,将排出400万个不同的名称,也就是可以注册400万件商标,而目前中国已有商标100多万件。二是自新(商标法)允许个人申请商标后,许多人想出一些具有成为著名品牌潜在可能的商标并注册,然后以高价转让。这同样造成了商标申请难,其他企业申请时,很容易因为雷同或近似而被驳回。

也正是由于上述两点,使商标成了抢手货,也使商标的行情大涨,反过来又刺激更多的人去抢注商标。况且注册一件新商标一般需要近两年的时间,不少企业不愿为此费尽心神,而直接购买已经注册好的商标则相当于抢到了时间,甚至可以抢到商机。只要转让价不太贵,企业也会觉得合算。

对于不少商标炒家而言,花2000元注册一个商标有可能赢取十倍甚至更高的利润,特别是已创下口碑的品牌,如果能用低廉的注册成本获取商标(与原品牌不同类别)的使用权,事后卖回给原企业固然可以得到极高的报酬,或把商标卖给原企业的竞争对手,有时更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一些成功的案例也刺激了商标炒家的胃口。例如前面提到的王建强,其注册的“真维龙”商标以6.5万元的价格卖给温州某服装公司,“的确凉”(冷饮)以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杭州的一家饮料公司。2005年11月,王建强又和郑州一家商贸公司签订协议,双方合作成立了总投资3000万元的“郑州八大古都实业有限公司”,王建强申请注册的“八大古都”商标和一项包装专利被作价500万元入股。前不久,王建强又以自己申请注册的“我能”商标入股,与河南大河村实业有限公司合作成立一家股份公司,共同开发“我能”绿啤和枣汁饮料,其中“我能”商标价300万元。商标炒家的36计

目前商标炒家已经从个人行为逐渐向组织化转变,有的甚至已经成立公司专门利用注册商标谋利。这种职业炒家组织中,往往有人专门监测商标行情,每天上商标网查询,互相讨论,碰到好创意立刻申请注册。以往老字号商标容易被抢注,一些著名企业如宝洁等已经被盯得够呛了,如今一些有一定知名度,但还未“驰名”的商标更受关注,一旦注册了也太可能因原商标的驰名度而遭到撤销。

目前的商标投资者主要有三种类型,一种是抢注国内外的著名商标;第二种是跟潮注册,大多注册的是流行的歌名电影名;第三种是创意注册,用自己想到的特别好的词语注册。

抢注也就有许多“窍门”。一种常见的招数是在关联产品上注册,比如“华伦天奴”商标的注册类别为服装,商标炒家就可能在皮具等类别上注册“华伦天奴”商标。在消费者看来,华伦天奴服装与华伦天奴皮具很可能是同一厂家的产品,这样华伦天奴服装投入宣传费用越多,名气越大,华伦天奴皮具商标的价值就越大。

另一种常见招数便是分拆注册再合二为一。再以“华伦天奴”为例,商标炒家先注册“华伦”这个商标,然后再注册“天奴”这个商标,由于两个商标都属于同一个商标持有者,于是“华伦”和”天奴”可以合起来用,变成“华伦天奴”。再比如商标苏泊尔,有人先注册了”香苏”(左边香字小,右边苏字大),再注册“泊尔港”(左边泊尔大,右边港字小),然后再进行组合成“香苏泊尔港”,分成两行,中间“苏泊尔”稍微突出,成为第一行,一头一尾“中国香港”二字落在第二行,给人的感觉便是中国香港苏泊尔。

职业炒家也会利用中国香港公司比较容易注册的办法,进行商标抢注。比如,瞄准“华伦天奴”这个著名商标,炒家们便会跑到中国香港注册一个中国香港华伦天奴公司,以导致消费者混淆。

而跟潮注册大多注册的是流行的歌名电影电视剧名,例如“老鼠爱大米”、“刘老根”、“大长今”等。另一种是以明星名字的谐音注册商标,例如谢霆峰、刘德华、彭丽媛等“星名”被“翻译”成“泻停封”、“流得滑”、“膨立圆”并分别被用作止泻药、涂改液和丰乳霜的商标。

至于创意注册商标,是值得提倡的,在商标交易中也是比较受欢迎的。例如杨昆注册的“梦中情人”、“铁哥们”,王建强注册的“真维龙”、“圣狮”等,琅琅上口,易于记忆,只要转让价不过高,企业是乐意接受的。商标投资也有风险

许多人认为,商标炒家打着经营商标的名义,实际上是抢占别人的劳动成果。像“我能”商标,中国移动为推广这一概念,已经花了至少几千万元的宣传费,现在却被王建强注册成了体育、器材等类别商标,这不是在钻法律空子吗?

但也有人认为,对于这些“职业注标人”基于利益的纯市场化投资行为,假如他们是以合法的途径、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取得商标的拥有权,那大可不必对其横加指责。诚然,他们的主观意图是抱着投机的心理,注册一批商标后待价而沽,以期在注册费与转让费之间赚取可观的差价利润。但如果从另外一个角度说,他们的投机行为在客观上给企业以警示:保护好自己的无形资产,商标是最好的工具。

实际上投资商标也非一本万利。如果商标炒家纯粹抱着投机心理,考虑如何打“擦边球”、文字和图形上如何与名牌商标更相近,这种做法不仅会造成混淆,也是一种高风险的行为。目前,国内外愈来愈加大对名牌商标的保护力度,这类傍名牌商标已经很难申请成功。纵然申请成功,一旦其被认定为与驰名商标相近似,也会前功尽弃。

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黎叶律师认为:商标投资存在一定的风险,目前商标市场成功转让的概率其实并不大,大量的注册商标只能躺在抽屉中睡大觉。一个商标能够以几万元卖出已属不易。目前一些动辄叫价几百万上千万的商标,大多涉嫌炒作。一个商标是否具有价值,能否完成转让,是由很多制约因素限制的:商标的价值通过使用才能产生,商标持有者对产品投入的广告宣传力度以及产销量等可折算成商标的价值,可口可乐商标之所以价值近700亿美元,就是综合这些因素评估的。

对于一些跟风注册的商标来说,虽然使用经过合法注册的名人商标可能会在短期内抓人眼球,但舆论对这类“傍明星”的商标一直存在不少争议,而从长远来看,对企业的品牌经营并没有实质性帮助,“搭便车”的行为也很难得到成熟企业家的认同。至于跟风注册流行的歌名电影电视剧名,一部电影一首歌曲不流行了,商标也就会迅速贬值。此外,注册商标尽管有10年的保护期,但如果在3年内不投入实际使用,就有可能被撤销。